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修訂
一、目 的:
利用課餘時間,義務擔任圖書館各項推展活動,提高圖書館服務品質。從勤勞
中學習,加強志願服務績效,以涵養服務人生觀。
二、工作內容:
1.讀架:負責將書庫區及參考區圖書資料放到正確位置。
2.上架:將書車上及學生歸還的圖書歸回正確的架位。
3.協助剪報、資料整理。
4.閱覽室桌、椅整理及維護。
5.推動書香借閱。
6.臨時交待事項。
三、報名方式:
1.高中職、國中部學生。
2.由圖書館招募具服務熱誠者。
四、服務時段:
1.週一至週五自行選定輪值時間(每節下課時間)。
2.寒暑假輔導課同上課時段。
五、執行方式:
1.自選服務時段。
2.應遵守各項規定,認真負責。
3.月考前一天、月考當天不必服勤。
六、獎勵辦法:
1.準時到勤避免遲到,全學期出勤服務績優、表現良好者,期末記小功乙次。
2.期末由圖書館將志工服勤時數,登錄於「學生活動紀錄卡」中。
3.全學期出勤服務績優、表現良好者發給表現優良獎狀。
七、本辦法呈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