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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單下載 / 圖書館週『樂讀書籤設計比賽』實施要點

圖書館週『樂讀書籤設計比賽』實施要點

 

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一日訂定

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修訂

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七日行政會報通過

 

一、依據:本校圖書館年度工作計畫。

二、目的:

    為激發學生藝術能力、發揮創造才華,鼓勵閱讀優良讀物,拓展知識領域、豐富精神生活、形塑校園書香氣息,進而提倡並鼓勵喜好閱讀、熱愛藝術、建立愛書、惜書、藏書之習慣,特舉辦書籤設計比賽。

三、主辦單位:圖書館。

四、協辦單位:教務處、藝能科美術教師。

五、參加對象:全校學生,自由參加。

六、收件時間:第11週至第13週,請將作品送交圖書館。

七、作品規格:

    ()使用市售西卡紙張或美術用紙。

    ()版面材料不限,自行設計。

    ()插圖、文字內容要與讀書、圖書或與圖書館之資源有關。。

    ()長度十七公分,寬度六公分。

    ()作品背面以鉛筆註明班級、座號、姓名及作品主題。。

八、評選:

    ()由圖書館敦聘本校美術教師及圖書館人員共同評分。

    ()評分項目:分為主題20%、內容45%、版面設計35%

九、獎勵:

    ()特優一名:每人頒發獎狀乙紙、嘉獎二次。

    ()優選五人:每人頒發獎狀乙紙、嘉獎乙次。

    ()入選十人:每人頒發獎狀乙紙。

    獲獎作品將展覽於圖書館公佈欄,著作權由作者及本校所共有。

十、經費來源;圖書關相關活動經費及家長會會支應。

十一、本計畫提行政會議審議通過,並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 

圖書館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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